为迎接“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 5月24日上午,龙子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为了向社会公众宣传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成效,该院邀请了社区群众旁听本次庭审。
经开庭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某在其位于工农路的某小区住所内,先后三次容留吸毒人员李某用简易冰壶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2019年1月19日被告人郭某某在一小区内被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是龙子湖区法院开展禁毒法制系列宣传的一部分,今后该院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禁毒宣传,将禁毒宣传深入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营造浓厚禁毒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