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出庭、会见、接待等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同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律师的生命安全,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律师的出庭、会见、接待、疫情报备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2020年1月27日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3日,建议各律师事务所若无特殊事项需要办理,可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安排轮岗值班,避免人群聚集;
二、疫情防控期间,已安排的开庭、会见延期进行。法院如有开庭、会见等任务的,应当积极协调人民法院调整开庭时间,确有困难的,可报告律师协会出面协调;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律师选择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办公,尽可能不去律所及办事机关,减少出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外出旅游度假的律师,建议调整行程,推迟返回时间。确需近日返回忻州的,回来后应及时向律协报告,并自行在家隔离两周;
五、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当事人咨询或联系业务,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本所公众号、热线、律师微信等方式联系,避免多人频繁接触;
六、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外出开庭、会见或办理法律事务,一定佩戴口罩,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安全防控工作;
七、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我防护,不聚会、不聚餐,不发表不当言论,不参与疫情炒作,尽可能避免人与人当面接触。
忻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