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现租赁甲方房屋用于: 居住/生产经营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 房屋附属物品如下:
1、沙发一个;2、空调2个;3、双人床一个;4、书桌一个; 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 2 年,从 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 月1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15号前交付下月租金,每月租金为1000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与修缮由承租方负责。
2.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应当恢复原状。
3.乙方禁止对该房屋进行转租,除非经过甲方同意。
4.甲方提供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无重大安全隐患。
5.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甲方上涨租金不得超过1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按照每天万分之五承担逾期违约金。
2.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由甲方负责修缮。
3.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1 乙方破坏房屋或者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更改;
3.2 乙方将该房屋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的用途;
3.3 乙方超出1个月未支付租金;
3.4 乙方将该房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3.5 乙方具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七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于3日内搬离,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损失按照租金计算。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同时房屋交付于承租方。
(以下为签字页)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