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一样的感觉?信用卡逾期后,每个月都把仅有的钱还进去,但是连续还几个月后,发现欠款总额没怎么降;有的朋友还反映,不仅没降,反而“越还越多”。戴律师告诉大家,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不懂信用卡的还款规定及规则。读懂本文,避免掉入还不清欠款的陷阱当中。(本文为实操经验,极度适合收藏)
戴律师解惑:逾期后,为什么总感觉不停的还款,但是欠款总额却越来越多
有一位来自广东的网友老梁这样向戴律师描述:
我欠广发银行3万1千多元,之前从来没有逾期过。因今年疫情的影响,收入下降,还款出现问题,所以办理了个分期,分24期。我每个月收入不定,反正有钱了就还,每次还款大约在1000元左右,总共还款9600元。前几天催收给我打电话告知我仍欠款2万9千多元。这个账我就算不过来了,欠3万1千多,还款9600,仍欠2万9。
发生类似这样情况的网友并非少数,更有甚者,欠款2万多,连续还款2年多,仍旧欠款2万多。这个问题看上去有悖常理,但却又真实存在。很多持卡人因为不熟悉该规则,导致信用卡欠款“越还越多”,永无清偿之日。
而出现这一问题的终极原因,一定是对信用卡还款规则的漠视以及无知所造成的结果。
银行从来没告知过你,你也从来不知道的信用卡还款冲抵规则
很多网友听到“信用卡还款规则”这个词后会觉得很稀奇,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名词。而戴律师在与众多网友沟通后得知,绝大多数持卡人从申报信用卡开始,银行从未告知过该规则。正因如此,才会出现如此大范围的“不断还钱,欠款总额却不降”的现象。
我们分析几个银行的还款规则。
浦发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第三条,第7点中描述:(甲方为浦发银行,乙方为持卡人)
乙方还款入账日以款项到达其信用卡账户日为准,乙方在甲方开设多个信用卡账户的,某一账户的溢缴款不能自动用于抵偿另一账户所欠款项。甲方收到乙方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账户状态正常或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各项费用或应收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各项费用或应收利息的顺序进行冲还。已计入账单的欠款优先未计入账单的欠款冲还。甲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保留决定并更改上述还款顺序的权利。
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第五条,第5点描述:
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账单所列明的款项,其还款顺序为利息或费用、透支本金,甲方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对逾期账户单方变更上述顺序。
广发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第九条,第5点描述:
客户的还款入账日以款项到达广发卡账户日为准。收到客户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正常及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年费、提现手续费、转账手续费、违约金、各项费用、分期付款手续费和应收利息,后透支提现本金、透支消费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透支提现本金、透支消费本金,后应收利息、年费、提现手续费、转账手续费、违约金、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已挂账单的欠款会优先于未挂账单的欠款冲还。银行保留决定并更改还款顺序的权利。
鉴于每个银行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都有类似还款冲抵顺序的描述,戴律师在此不再赘述并一一列举。
通过以上合约条款,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信用卡还款后的冲抵规则:(1)对于时间节点之约定,90天是个分界线;(2)对于冲抵类型之约定,90天以内先息费后本金,90天以上先本金后息费。正是这个还款规则的设定,导致出现信用卡在还款过程中出现怎么还都还不清的现象。
逾期90天内信用卡冲抵还款规则解密:还款1000元,实际只冲抵100多元本金,到底是谁偷走了你的还款?
90天,即三个月,这是还款后扣款顺序的分水岭。戴律师分析了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后,总结出以下公式,正是因为这些“费用小偷”,在不停的偷走你的还款。
逾期在90天内,实际到账金额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那么,我们分析下本文开头老梁的案例。假使老梁信用卡并未取现,年费已经被减免。因为老梁的逾期行为,其需要承担金额为3.1万元左右,逾期后根据其与银行签订的个人领用合约以及信用卡章程之约定,其至少要承担违约金、复利计费、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这四项。
根据广发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所约定的利率及费率,我们可以了解:
利率利息条款约定:
广发卡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年化利率上限为18.25%,下限为12.775%,年利率=日利率 X 365天(仅为日、年换算方式,不作为计结息计算规则)。实际透支利率受大小月天数、计结息方式及客户还款情况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与申请时显示的透支利率可能存在差异。按月计收复利,复利计收对象包括本金、利息及法律法规允许计收复利的手续费等全部欠款。
根据以上约定,老梁每月承担的利息=31000元*1.52%=471.2元。
违约金条款约定:
违约金将按客户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分群收取;如客户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按客户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6%收取违约金;客户不存在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的,恢复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5%收取违约金。
根据以上约定,老梁每月承担的违约金=31000元÷12×6%=155元。
分期手续费条款约定:
持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选择分期期数,只需根据分期期数对应的手续费率承担手续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待遇。6期、12期,手续费率均为0.7%;18期、24期,手续费率均为0.72%。
根据以上约定,老梁每月承担的分期手续费=31000*0.72%=223.2元。
复利计费条款约定:
按月计收复利,复利计收对象包括本金、利息及法律法规允许计收复利的手续费等全部欠款。客户的透支利率、违约金收取标准、最低还款比例由银行根据客户综合表现确定,在客户持有的信用卡片有效期内,银行有权依据客户风险情况不定期调整,具体以银行通知为准。
根据以上约定,老梁每月承担的复利计费部分的费用=(471.2元+155元+223.2元)×(100%+1.5%)^3=12.95元
因此,老梁每月如果还款1000元,那么老梁的实际还款金额为:
老梁真实到账金额=还款1000元-利息471.2元-违约金155元-分期手续费223.2元-复利计费12.95元=163.55元。
由此可知,老梁还了整整一年的钱,信用卡本金只降了2000余元。而偷走老梁还款的,就是这个还款冲抵规则,也是银行秘而不宣的收费来源。
堪比高利贷的费率,是否合法?
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的过程中,一般来讲需要与银行签订两份协议,分别是《信用卡领用章程》及《信用卡领用合约》。而在这两份文件中对违约金、分期手续费等内容均有清晰的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之约定,只要双方有约定,那么双方约定的条款可视为有效条款,双方须遵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很多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章程上都对重要条款做高亮提醒,如交通银行个人领用合约的规定。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重要提示:请乙方认真阅读本合约全文,尤其是以加粗字体显示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甲方予以说明。
因此,对于持卡人来说,在信用卡申领前已经与银行签署信用卡领用合约以及信用卡章程,那么其就有义务按照此两份(或多份)合约的要求履行合同。
所以,虽然有些银行的信用卡费率设置的极不科学,对于持卡人而言,也无太多辩驳的条件。
戴律师建议:了解信用卡规则,合理合法使用信用卡,避免信用卡欠款“越还越多”,永无清偿之日
因为篇幅的问题,戴律师并未在此文中仔细讲解在有催收介入的情况下的扣款规则(留到下篇文章讲解)。诚然,信用卡现阶段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信用卡一方面作为一个金融产品,对于持卡人而言,既是信用卡规章条款的使用者,又是信用卡产品的消费者。因此,主动了解信用卡规则,合理合法使用信用卡,才能真正利用信用卡。而了解信用卡的冲抵规则更加重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信用卡欠款“越还越多”,永无清偿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