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3月25日,邢台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推进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日,邢台市教育局、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邢台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快速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现将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
定州
定州教育局关于严禁民办幼儿园“乱收费、乱办班”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根治民办幼儿园“乱收费、乱办班”等突出问题,巩固治理成果,特向您提示如下:
一、在政策上,需您全面了解
照相关政策,民办幼儿园只允许收取保教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保教费以外)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伙食费、住宿费。除以上项目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项目。
二、在收费上,需您掌握民办幼儿园哪些费用“收不得”
1、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3、民办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4、民办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5、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三、在公开上,需要您的监督
民办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市教育局将不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加强监督,努力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家长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积极向市教育局及辖区中心校反映,情况核实后,我们将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教育局举报电话:
2312425、2105637、2105635
定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定州市教育局关于理性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学习安全及合法权益,希望各位家长主动鉴别、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务必做到“三要”“三看”。
“三要”:
一要辨清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备教育部门或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且机构实际开设的培训内容必须和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办学内容一致。凡是注册为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以及打着“全国连锁”“考级考试定点单位”等旗号的机构不具备培训资质。
二要实地查看。看办学场所的安全状况、看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在教育部门备案、看聘用的外籍人员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三要签订服务合同。家长在签订培训服务规范合同前,对协议中的培训项目与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救济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察看,尤其要注意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是否开具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发票。缴费后向机构索要合法票据并妥善保管。
“三看”:
一看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非法集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收退费办法、收费标准)。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应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防止潜在风险。
二看教师。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三看内容。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市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测试活动。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
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孩子们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来源:长城网综合邢台市教育局、定州日报、定州教育
来源: 长城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