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很常见的问题,那么,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强制执行离婚房产能拖多久呢?这些问题相信大家都很想了解,那么,接下来就为大家一一的来讲解。
一、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
1、离婚过错方该分财产吗?人大代表黎霞: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在草案规定中增加“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内容。
黎霞称,司法实践中,离婚过错方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往往难以弥补其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也导致对过错方的惩罚过低,不利于遏制此种严重妨碍家庭稳定的行为。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抄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如果无过错方起诉离婚的话,对应诉讼请求有两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1、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夫妻双方婚后出资的房产,离婚后不论你房产证上面写谁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明确产值,按照市场价计算房子总价值。然后,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假如一方取得房子,要给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其中一方婚前通过,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法院都会认定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另外约定协议);尤其是共同还贷部分,不管你是个人还贷,还是夫妻两人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其中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其中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这个不是一定的。具体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夫妻其中一方付清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还房贷但房子升值了,离婚时候,未取得房产证房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法律是不能强制判决这房子到底归属谁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三、强制执行离婚房产能拖多久
强制执行离婚房产能拖多久,法院的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是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执行能力,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束;如果对方没有执行能力,6个月届满时要视情形中止或终结执行。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强制执行离婚,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