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的程序。
普通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历三个程序,即侦查阶段(对应办案部门一般为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对应办案部门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对应办案部门为法院)。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其中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不包括重新计算期限的情形(如公安机关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和检察院改变管辖的)和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情形(如作精神病鉴定),法院审判阶段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和法定延期、中止审理及改变管辖等情形,以及变更强制措施,如有前述特殊情形,时间将进一步延长。
二、被刑事拘留了就一定是有罪的吗?一定会被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换句话说,一个人只有经法院审判并合法判决,才能确定是否有罪。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在此之前都只是有犯罪的嫌疑而已。这一点,从家属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也可以看出,一般都写明是“涉嫌”。
三、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
主要是指取保候审以及律师介入案件的最佳期限。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以前取保候审成功率最高。具体节点如下:
1、一般案件,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7天之内,报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会延长羁押期限,如果不批准,就会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期,合计14天。即“黄金14天”。
2、特殊案件,指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对该三类案件会延长刑事拘留至30天,一般会在刑事拘留30天之内报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会延长羁押期限,如果不批准,就会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期,合计37天。即“黄金37天”。
3、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将大大下降,犯罪嫌疑人被定罪处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4、不管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一般情况案件会继续由公安机关侦查,此时尚处于侦查阶段。
5、在这个阶段律师介入,由于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尚未定性,通过律师的工作,能极大影响案件定性,从而改变案件后续走向,为后续案件最好的结果提前准备。
四、取保候审,就没事了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其实是强制措施之一,只不过是比较轻的、不需要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一种强制措施,仍然需要受到许多限制。换句话说,只是改变了一下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方式,把人暂时从看守所放出来,但案件并没有终结,不代表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随时可能取消取保候审被收押。从笔者经手的案件来看,就有许多这种情况。当然,从整体来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取保候审,后续案件从轻、减轻处理甚至撤销案件、不起诉、缓刑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五、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取决于什么?
1、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意见,以及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等可以佐证的材料。
2、法律规定。
3、律师的有效辩护。
4、犯罪嫌疑人本身及家属的个人因素。
5、被害人的因素。
6、办案机关及具体承办人的因素。
7、最新的政策及政治因素。
8、舆论因素。
9、案件本身的性质和影响。
六、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达家属的慰问,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大的精神和法律支持。
2、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办案机关诱导或误导。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4、针对办案机关的违法办案行为进行控告和申诉。
5、搜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7、出庭参加法院庭审并进行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8、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全部合法权益,积极与办案机关及办案人员沟通争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全部或部分合法权益。
9、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全流程辩护方案,争取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从宽处理。
七、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无法承诺结果?
1、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律师不能承诺结果。一旦承诺,即涉嫌违法。笔者在此提醒,一旦您遇到刑事案件承诺结果、保证百分之百无问题的律师或专家或其他人员,请您谨慎和小心对待,即使这样的人敢给您承诺,但肯定只是口头承诺,多半是忽悠,他们绝对不敢给您书面保证。
2、客观因素不允许,不可控因素太多,具体参见第五条。
八、刑事案件中,关系的作用大不大?
不可否认有一定作用,可以在法律所允许范围内做顺水人情,畅通问题反映的渠道或者引起一些问题的关注。但非决定性因素,对一个案件而言,法律和证据才是决定性因素。绝对不会因为有关系就出现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情况。原因很简单,如今公检法机关都在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一个案子办错了,将被终身追责,没有人会为了一件案子而搭上自己终生的命运。随着反腐败深入推进和一系列“限制权力”的制度性建设不断加强,关系的作用已经式微。就笔者承办的刑事案件而言,均没有额外找所谓的“关系”,都是跟公检法机关正常的沟通,但许多案件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仍获得了比较理想的处理。可以说,正常沟通解决不了的问题,想通过另外找关系也解决不了。
九、刑事案件中,家属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吗?
在判决生效之前,一般都见不到。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可以回家见到家人。
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做哪些事?
1、向办案机关索取刑事拘留通知书,可初步了解当事人什么时间因为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以及被关在哪个看守所。
2、可以到看守所,根据情况给犯罪嫌疑人送适当的钱物。以深圳为例,一般数百元到一千元不等。衣物尽量单层,不要有夹层,药品尽量没有开封的。
3、可以依法委托辩护律师介入会见了解情况,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委托律师传达法律所允许的信息,比如生活、工作上的一些事宜。—不仅让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法律,家属自己也应当详细了解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刑事辩护是配合战、协同战,是全方位的战略和工作,只有综合所有有利因素,才能最终帮助犯罪嫌疑人取得好结果。
4、好好照顾自己及家里,稳定自己的情绪。--这一条非常关键,笔者看到和遇到过许多家属在亲属被刑事拘留后不冷静乃至情绪失控,疾病乱投医最后害了自己以及身在看守所的亲属,如果委托了律师,请全力相信和配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