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哲达帮你忙。今天来聊一聊,对于公司迟迟没有支付的欠款,在打算向法院起诉后突然发现该公司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或者被市场吊销营业执照了。那么,还能向该公司主张权利吗?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法人,法人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属于法人主体,也为民事主体,并且有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活动的权利,那么对于该公司迟迟没有支付的欠款,应予偿还。
但是,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的,此时法人已经终止,那就说明这比迟迟没有支付的欠款就要不回来了。如果只是被注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仍然存在,类似于自然人中的植物人,人活着,但是行为能力受限,那被欠款的一方这时候就可以,继续向该公司主张欠款,并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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