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骗保将智障儿子推下海#9月28日,湖南郴州男子杨某发为骗保,将其智障儿子杨某科推下海。事后,杨某发报警称其儿子意外坠海失踪。民警侦查发现杨某科系被人推下海,推人者的穿着与“报案人”杨某发的穿着相似。经审讯,杨某发供认了其与他人合谋杀害杨某科,并伪造意外现场骗取保险赔偿金的犯罪事实。
【律师点评】
杨某将智障儿子杨某科推下海骗取保险赔偿金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
首先,杨某杀人骗保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其次,杨某故意杀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杨某等人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会被处以极刑。
而其骗保的期待也落空了,《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本案中受害人为智力残障人员,在普通家庭的生活中也是不小负担,可嫌疑人杨某等人却想用其儿子生命来杀人骗保,其想法着实可恶,最终还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惨痛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