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记者 高志强 苑中华
购房合同签了近一年,首付款交了10多万,银行贷款却始终没办下来,想退房却被告知要扣20%的违约金。对安阳亚龙湾·东湖的这番做法,购房者刘女士觉得很不合理,“贷不下来款不怨我,为啥要扣我的违约金呢?”
刘女士:办不来贷款不怨我,扣我违约金没道理
刘女士是内黄县人,目前在杭州打工。
据她讲,2020年9月16日,她以单价7150元/㎡、总价70余万元的代价,在安阳亚龙湾·东湖小区购买一套102㎡的房子。
当天,她便补足了14.6011万元首付款(含8月16日交定金1万元),与开发商亚龙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AY2020091606831),并按照60元/㎡的标准,缴纳维修基金6092.4元。
刘女士说,她曾向售楼员提供了包括个人征信和银行流水等在内的相关文件,得到确定可以办理贷款的回复,这才签的购房合同,“当时售楼员说过,如果贷款办不下来,交给他们的钱原封不动退给我,现在他们又不认账了!”
“刚开始说是银行没额度,又说是系统出了问题,换了好几家银行,贷款一直办不下来。”刘女士说,每次办贷款前,她都是积极配合,这都快一年了,银行贷款至今也没办下来,“说实话,时间太长,有点着急了”。
于是,刘女士找到开发商,想退房却被告知,需要扣除20%的违约金,即14.6万元首付款的20%近3万块钱,这让刘女士觉得不合理,“我的征信没问题,办不下来贷款不怨我,白用了我一年钱,还要我交违约金,哪有这样的道理?”
销售经理:银行不放款,退房属违约,实际不会扣那么多
8月26日上午,记者应约赶到亚龙湾·东湖售楼部,向负责销售的王经理求证。
王经理向记者证实,刘女士所说基本属实,其个人征信没什么大的问题,之所以签约一年内换了三家银行仍没有贷款成功,“主要是银行不放款”。
“这是国家大的政策,我们也没有办法!”
对于刘女士所称,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曾有销售员承诺贷款不成全额退款的说法,王经理予以否认,称销售员上岗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不可能那么说”。
至于退房要扣20%违约金的说法,王经理称确有其事,刘女士与他们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有约定,刘女士退房属于合同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实际上不会扣那么多,最多也就是一两千、两三千块钱,有那么点意思就行!”
王经理同时表示,她已经请示过相关领导,希望刘女士再让他们试一次,“如果这一次还办不下来,给她全额退款;如果办下来,会通过给她减免物业费等方式给与补偿,毕竟(这么长时间办不下来贷款)也算给她造成了一定损失”。
“ 确定办下来或办不下来贷款,还需要多长时间?”记者问。
“这个说不定,大概需要半年!”王经理说。
听说要报道,王经理称:交给法务来处理
“开发商这个提议,可以(接受)!”刘女士接到记者反馈,称她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属于“霸王合同”,但是为了减少麻烦,她仍愿意再给开发商一个机会,“如果开发商能给一个书面承诺,我就更放心了!”
8月31日,正当记者认为此事已经得到处理时,投诉者刘女士却得到王经理称前述承诺尚不确定、需要领导审批的消息。当天记者再向王经理核实。9月1日王经理回复:“领导回复了,如果咱这发表的话,就交给法务(部门)来处理”。
刘女士告诉记者,王经理也向她表述了同样的意见,即:如果媒体不介入此事,减免违约金或物业费的事情还可以考虑;如果媒体选择发表的话,则一切免谈,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此时,距离记者采访王经理并得到口头承诺,还不到一周时间……
亚龙湾为何接受记者采访,却不愿意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甚至还以中断协商相威胁,他们到底担心什么?因为房贷办不下来,开发商扣除购房者违约金的做法是否合理?相关合同条款,又是否如投诉者所说是“霸王条款”?大河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