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是现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比例很大的,那么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般指原告和被告,应当要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看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这些权利容易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原告起诉后,是可以放弃诉讼请求的,可以全部放弃即申请撤诉,或者部分放弃,有撤回一部分请求的权利。而被告不仅有承认和反驳的权利,还有权提起反诉,比如原告起诉支付货款,被告可以反诉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原告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