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栗子,今天推荐的是三本穿越重生经典小说,评分极高哟!有想看的类型可以留言哦,每天亲测小说,剧情跌宕起伏的,才会分享出来。
《临歌天下》作者:苏沐瞳
简介:她,舞临歌,哦,不对,或许应该叫她韩音,一个生长在21世纪的现代新女性,也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有着幸福的一个家庭,虽然遇到的事情比较多,但是却依旧快乐的生活,拥有着成为作家的梦想,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灵魂穿越,进入了历史上的大宋时期,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赵光义,那个杨门女将盛行的时代,她作为一个婴儿出生在首富之家,虽不是什么身份高贵的地位,但是却能保得一世平安衣食无忧,却没想到这只是梦想而已。
入坑指南:
看见知琴出去办事了,知画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担忧地看着舞临歌问到“我没事,你们回来之后二娘没有找你们麻烦吧?”知琴还有知画虽然是她的丫鬟,但是最初终究还是舞家买回来的,这么多年他们虽然一直跟着自己跑东跑西,很多时间都在店铺里面,但是也难保李氏不鸡蛋里面挑骨头过来找茬“这两天她来过两次被我和知琴打发走了,还发了好大的脾气,气地再也不来了,那个阴险毒辣的女人,别人怕她他们可不怕,三言两语就把她气走了,现在回想起那个女人火冒三丈的样子还是觉得很解气呢!
“打发走了就好,好在你们的卖身契早就被我毁了,不然她又要拿这件事情说你们了”知画还有知琴的卖身契,早在一年前就被舞临歌当这两个人的面撕掉了,现在他们都是自由之身,他们是自愿跟着舞临歌的,没有什么合约得约束“说就说,我才不怕她,哼”知画不屑得冷哼一声,那个女人她严重的鄙视她,才懒得跟他计较,大小姐待她和知琴亲如姐妹,从小到大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记他们,有时候甚至自己不用都会给他们,而且还还她们自由之身让他们不受束缚,让他们不用在别人面前顶着奴才名声,这样比天还大得恩情,她们是不会忘记的,她和知琴早就对天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为大小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算大小姐现在叫他们去死,他们也一定不会犹豫的,为了大小姐叫他们付出什么都可以!
“知道你不怕她,我们家知画最聪明了,怎么会害怕一个老女人呢?”看到知画愤愤的孩子气的表情,舞临歌宠溺地哄小孩一样哄着知画说到,知画满意的笑笑,这还差不多。“大小姐,吴掌柜来了”两人刚刚说完话,知琴走进房间,身后跟着的是一个看起来老实忠厚的老年人,看见舞临歌恭敬的作揖口中叫着大小姐“吴掌柜快坐,这些天辛苦了“舞老夫人突然离世,就算是这二十家店铺的人都难免会有些人心惶惶,安抚人心这个活看似简单做起来可不一定轻松,想必吴掌柜也费了不少力气啊“大小姐客气了。
这是老奴应该做的事情”吴掌柜也不跟舞临歌客气,顺着舞临歌的话就坐在了舞临歌身边的椅子上面,老夫人突然去世,李夫人又整天过来逼问信物的问题,绞尽脑汁想要接掌这二十家店铺,他以便应付着李氏还要安抚人心,这些天确实不轻松“吴掌柜,按辈分来讲您是我的长辈,所以我也就不多话了,您请看吧”舞临歌站起身将右手臂的衣袖掀开,只见纤细白皙的手臂上面,赫然刻画着一片蓝色的树叶,那种蓝色亮得出奇,那片叶子精致异常,与白皙的皮肤相比竟然产生一种异常的美丽。
“老奴恭迎舞家第三代掌权人”刚刚还一脸气定神闲的吴掌柜,看见舞林歌手臂上那片奇异的树叶,大惊失色说话间就跪拜在了舞临歌的面前,恭恭敬敬地给舞临歌行了一个跪拜大礼“使不得使不得,您快起来”看见吴掌柜跟自己行这么大的礼,舞临歌一脸受宠若惊,赶快把吴掌柜从地面上扶了起来,这吴掌柜今年都已经五十几岁了,都是可以当他爷爷的人了,还要他给自己行这么大礼,这不是让她折寿吗!
“大小姐不必觉得不安,这是您应该承受的”顺着舞临歌的手站起了身,吴掌柜刚刚还是恭恭敬敬公事公办的脸上多了很多的亲切,其实对于这位年纪轻轻就能指掌舞家半壁家业的大小姐,吴掌柜是打心眼里喜欢,大小姐脾气好虽然工作的事情对下人很严格,但是却并不是不近人情,相反在生活上面对下人特别高,虽然家境优越身为主人,却对他们这些下人没有半点高高在上的架子,但是喜欢归喜欢,在没有确定她就是舞家第三代的掌权人的时候,吴掌柜还是不能露出什么端倪。
不能过于热情还有亲近,恐怕现在正在巫家大宅,计算着怎么把女儿的病治好的李氏,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费尽心思绞尽脑汁,挖地三尺也要找出来的二十家店铺的信物,根本就不是什么玉佩,也不是项链手链头饰,而是一种印记,一种刻在人身上的印记,所以就算李氏翻遍了舞临歌的全身,也不会找到任何一个信物,因为那真正的信物就被刻在舞临歌的身上,舞临歌根本不用担心会被抢走。
这么多年来舞临歌的父亲一直都在误导别人,让别人以为舞家二十家店铺的信物应该是一种物件,也许是玉-也许是簪子,也许是其他的什么但是总归是一个物件,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说到信物之类的东西,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它是一个物品,却不会想到根本就只是一个刺青而已,不要说李氏不知道信物是什么,就算知道她也拿舞临歌没办法,因为刺青在谁的身上谁就是家主,这是不能改变的规定。如果李氏想要找人模仿刺青给自己也刺上,没有吴家祖传的染色配方染在刺青上面,吴掌柜也是不会承认的,这样蓝色的颜料本来就极其稀少,更何况还是可以染在人身上不掉色的颜料,想要轻易弄到手根本不可能。
舞临歌想如果李氏知道信物的真相,那她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吴掌柜,你是跟着爷爷多少年的老掌柜,这次事出匆忙,有些事情还望你能多照顾一些”这些掌握着二十家店铺权利的人,都是世代跟着舞家忠心耿耿的人,对于他们是应该给予信任的,这次她要入宫如果在入宫之前不能跟掌柜们沟通好,等她入宫之后她就会整天为了家里的事情烦恼了,所以有很多事情还要尽快交代的好“有什么事情大小姐尽管吩咐,老奴听着就是了”吴掌柜一拱手正色的对舞临歌说道,舞临歌丢给知琴还有知画一个眼神,知琴还有知画会意的转身出去关上了门,在外面守着。
“实不相瞒这次奶奶突然去世走得很蹊跷,吴家的事情这么多年,想必吴掌柜您也知道一些,二娘她一直都很不满意我能接手舞家的家业,现在我手中所掌握的证据把所有的事情都指向了二娘,其实我和奶奶早就对二娘有所防备,只是终究还是没能算到这一步,二娘并没有治理家族产业的能力,我那个所谓的舅舅也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人,舞家落在他们的手上迟早会被败光,当今之计是稳定住这二十家店铺的生意,这二十家店铺是舞家的根本。
盗不走的爱人,其他都是假象,别太计较。「链接」
《艾西伯尼亚传奇》作者:野奴
简介:在漫长的大洪水世纪之后,经年累月最终形成了由艾西伯尼亚大陆,悬浮于大陆之上的天空之城,深埋于大陆地底的至今没人探究其所得虫族洞穴,以及将艾西伯尼亚大陆包裹起来的无尽水域。至此,人类开始查询洪水的真正原因,却发现惊天阴谋。……
入坑指南:
些兽人都兴奋地离开了,然后他们在外面商议了一会儿,然后便分工合作赶去了其他的兽人部落。他们需要去通知每一个部落的首领,让他们赶过来跟野奴谈谈如何进攻人族长安城的事情。而在那些兽人看来,人族这次是必死无疑了,他们根本无法抵挡强大的兽人的进攻。
而在这天晚上,兽人部落的首领也都聚集到了野奴的营帐之中,然后坐在一张大桌子旁开会。在商讨了好几个小时之后,野奴最终说服了所有的部落首领,他们都原因排除兽人军队。而在初步统计之后,这支兽人军队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四万之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至少也会有三万多的兽人军队朝人族的长安城发动猛烈的进攻。
长安城虽然是一座坚城,但是面对三四万的兽人攻击,长安城也自然无法坚守。更何况这三四万的兽人战士还是兽族之中最为精锐的战士,更是由兽人头目野奴亲自率领,所以这次人类基本上是凶多吉少了。
人族还并不知道兽族已经组建的一只大军正朝长安城进发,而他们还沉浸在接连击退兽人小股势力的胜利之中,欢喜的不得了。
当然,欢喜的人类都只是那些普通的人类,柳永他们可不会因为这点小成绩就感到高兴,毕竟他们的实力现在依然跟兽族有着很大的差距,而他们更加清楚,如果兽族大部队杀过来的话,那么他们基本上没有太多的防御手段。
为了早日让人类复兴,回到以前的昌盛文明,柳永最近这段时间放弃了修建加强防御工事,而是转移经历去建造人族祭坛,预想利用人族祭坛召唤出上古十巫的祝福技能来恢复人族往日的昌盛。而最近这段时间祭坛建造得也比较快,但是要完工的话,至少还需要数个月的时日才行。其实对于柳永来说,如今的建造进度有些慢了,不过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如今人类栖息地附近的树林已经被砍伐的差不多了,没有足够多的木料建造祭坛的进度自然就有些跟不上。
其实柳永觉得兽人在最近一段时间应该不会在进攻人族领地了,因为那些兽人已经尝到了多铎铁骑得厉害,他们势必会有所忌惮。至于兽人派出大部队来攻击,柳永跟多铎都觉得兽人应该不会那么做,因为他们觉得兽人应该不会冒着巨大的损失来攻击人族。对于那些兽人来说,现在的人族可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族了,现在的人族在他们的眼里很弱小,所以他们不会花费力气去对付人类。
换句话说,这就好比狼和老虎一样。尽管老虎可以轻易杀死一头狼,但是老虎却很少会那么做,因为老虎觉得杀死一头狼根本不划算。毕竟老虎在杀死狼的时候,狼肯定会拼命反击,到时候老虎自然会受伤,至少也会被咬掉几块肉,而这对老虎来说肯定是不划算的买卖。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柳永放弃了建造防御工事,而是将用来建造防御工事的材料用来建造人族祭坛了。而在柳永他们看来,那些兽人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攻击他们,而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发展一下自身的能力,让人族更为强大。至于防御工事,等人类强大之后再去建设也并不是不可以。
不过柳永他们如今显然打错算盘了,因为那些兽人并没有给他们机会。确切地说,兽人的头目野奴并没有给他们机会,而此刻兽人大军正浩浩荡荡地从兽族的领地朝人族进发。
而这一切,柳永他们却没有任何的察觉,甚至根本没有任何的防范。很显然,等到兽族攻过来的时候,他们将会被兽人打个措手不及。而到时候他们就完全只能够靠着坚硬的城墙来抵挡兽人的进攻了。当然,如果他们率先得知兽人会进攻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在城外设下不少地陷进,尽可能让兽人在没有攻城之前就损失一部分。不过现在看来,这显然不太现实了,因为时间已经太晚了。
也许是老天爷眷顾人类,这天克鲁尔正在山坡上放马。
其实以克鲁尔的身份来说,他并不需要亲自出来放马的,完全可以交给其他人,或者干脆交给专业的马夫来做。不过克鲁尔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简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所以他每次都是亲自出来放马。当然,这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算克鲁尔喜欢放马。确切地说,他喜欢自己的战马,因为那匹战马是他从小养大的,所以他对那匹战马喜好有加。换句话说,那匹战马就算克鲁尔的朋友,而此刻克鲁尔只是陪着朋友出来散散心而已。
此刻的克鲁尔正在雅比斯山的一个山坡上,他躺在山坡上的草地上,嘴里叼着狗尾草,仰头看着天空。此刻的天空很蓝很蓝,就像是一块巨大的蓝色水晶。天空上并没有云层,只能够看到金色的阳光从天空上洒落下来,落在人的身体上感觉很舒服。至于克鲁尔的战马,它则在一旁吃着绿色的草。其实战马本来不应该吃草的,毕竟战马需要强劲的力量,吃草可不会有力量,而一般来说,战马都应该吃豆皮,吃那些含蛋白质丰富的食物。
毫不夸张地说,驯养一匹战马的价钱比训练一个士兵要花更多的钱。而且战马比人都要吃得好,有时候一顿就要吃的几个人的食物。当然,这里说的并不是战马吃的多,而是说战马吃的太贵了。毕竟便宜的东西可不能够让战马长得强壮。
克鲁尔的战马是一匹很强壮的战马,毛色黝黑,看上去就像是一匹高贵的战马之中的贵族。这匹战马很高大,不管是它的身体还算那双眼睛都显得很犀利,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不过这匹战马倒是跟其他战马有些不一样,因为它不挑食,基本上什么东西都吃。至于别的战马,一般是不会吃草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此刻这匹战马正在吃草。
克鲁尔眯着眼睛,享受这温暖的阳光,同时嘴里还哼着歌曲。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克鲁尔突然发现旁边的战马有些不安分了。克鲁尔对战马的性子很熟悉,一看到战马这个样子,他就立刻意识到附近很可能有什么动静。
这个时候,只见克鲁尔飞快地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朝山坡下看去。这个山坡是朝背面的,所以并不能够看到长安城,只能够看到雅比斯山背面的景象。而在克鲁尔看到山坡下的景象之时,不由得呆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一整片的兽人军队,密密麻麻的,一眼甚至根本看到尽头。很显然,那是一支兽人大军,树林只怕有数万之多。
克鲁尔不由得吞了吞口水,惊叹的自言自语:“哦,我的天啊,这么多的兽人这是要去干什么?”
就在这时,克鲁尔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就像个神经病似的。因为刚才他脑子短路竟是没有想到那些兽人是来攻击人族的。而这个时候,他无疑想到了这一点。从那些兽人战士的数量来,只怕长安城都会被攻破,而这里离长安城只有数十里了,只怕在今晚这些兽人就会兵临城下了。
克鲁尔知道已经发生了大事,所以毫不犹豫地跨上了战马的马背,然后驾马飞快朝长安城赶去。不管怎么说,他都要尽快将这件事情通知柳永跟多铎才行,必须让他们做好迎战兽人的准备。尽管克鲁尔清楚面对那么多的兽人,长安城只怕守不住了。不过在这个节骨眼上,守不住也得守,他们总不能够弃城逃跑吧?
如果弃城逃跑的话,长安城十几万的民众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大半天撤离?再说了,就算民众什么都不要,从长安城逃出去,可万一那些兽人到时候追上来怎么办?那些民众可跑不过那些兽人,到时候只怕会血流成河不可。当然,如果长安城失守的话,那么城内的百姓也将会被兽人屠杀,到时候只怕也会血流成河。
面对那些兽人的突然进攻,克鲁尔的确感觉非常头疼。而在往长安城赶回去的这一路上,他也想了很多事情,比如说如何应对那些兽人的进攻,或者说如何抵挡。不过在想了很多事情,他都没有想到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比较如今留给他的时间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那些兽人此刻已经快要翻过雅比斯山了,不出半日只怕就能够来到长安城之前。这么短的时间光是做好防御的准备只怕都很难,更不要说想其他应对兽人大军的办法了。
克鲁尔驾着战马飞奔进了长安城,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多铎跟柳永。而当他找到多铎跟柳永的时候,多铎跟柳永正好在观看人族祭坛建造的进度。克鲁尔急忙来到了他们的身边,说道:“多铎师父,柳永大人,我有一个很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们。”
多铎皱着眉头看着克鲁尔,“发生什么事情了?”其实多铎很了解克鲁尔,毕竟克鲁尔是他一手带大的。而在看到克鲁尔那难看的脸色之时,他便知道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不过他还是保持着最起码的镇定跟冷静,神色之中并没有表露出来浓浓的担忧。
柳永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克鲁尔,等待着克鲁尔的回答。尽管柳永也意识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是他觉得事情应该不会太坏,所以心情还是比较平静的。
一个人素质的优劣,脾气泄露了人的修养,沉默道出了人的品味。人最大的修养,是知人不评人。温馨提示:后文继续点击「链接」二字
《一篇古早狗血虐文》作者:黍宁
简介: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背着个大书包,戴着副眼镜,初三刚毕业,宁桃就穿越到了修真界。摆在眼前的第一个问题是,怎么在这剑光到处乱飞的修真界活下去。更坑爹的是,她眼镜碎了,放眼望去,五十米之外人畜不分。为了活下去,宁桃与途中巧遇的清冷小道士常清静搭了个伙。 少年的感情,都是真挚而热烈的,因为喜欢,所以她才能够坦然无惧,一路随行,并且小心翼翼地幻想着,总有一天,常清静能回头看到她。 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世上最强求不来的就是感情。常清静喜欢上了小妖狐。常清静为小妖狐入了魔。常清静为小妖狐失去理智。
入坑指南:
王月瑛看了一眼王大鹏,又看了一眼王又辉,慢吞吞走过来了。
王又辉笑了一下,往小姑娘手里塞了五个铜子儿,就把王月瑛往怀里一带,搂着她,手在小姑娘裙子里面,胡乱揉了两把。
王大鹏也往王月瑛胸口的衣襟里塞了点儿钱,和蔼地笑了一下,“拿去卖吃的啊。”嘴已经亲了上去。
那手像蛇一样,黏腻冰凉,绕着脖子,钻入了衣摆,王月瑛瑟缩了一下,像被蛇紧紧束缚了,有些喘不上来气,她没有反抗。
片刻之后,王又辉提着裤腰起来了。
王大鹏笑道:“怎么?没骗你吧,五个铜板儿就能给你上。”
王大鹏和王又辉走了之后,王月瑛又坐了一会儿。
她饿了。
不止饿,她还好疼。
下面好疼,肯定又流血了。
想到这儿,王月瑛忍不住伸手去抹了把下面,拿出来一看,果然沾了一手的血,下面火辣辣的,一抽一抽地疼。
她不自在地换了个姿势,顺手把手上的血往床单上一抹。
反正床单已经很脏了。
韩招娣回来之后,看到了王月瑛,闻到了家里这尚未散掉的味道儿,沉默了一瞬,去外面打了水进来替王月瑛洗澡。
“钱呢?”
王月瑛伸出了手。
女人木着一张脸,冷冷地看着她,像一座僵死的雕像。
王月瑛怯怯地喊了声:“娘。”
可惜她喉咙太痛了,就算这一个字也含糊不清,虚弱得拖拽着丝丝颤抖的气音。
女人一句话也没说,她身上还有淤青,眼神乌黑,神情麻木,看着她像是在看一条狗,一个物件,唯独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王月瑛有点儿害怕。
她知道娘也不喜欢自己。
王月瑛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会儿之后,韩招娣突然开始伸出手掐她,掐得很用力,一边掐一边低声骂她。
“叫你犯贱,叫你犯贱!!你怎么这么贱啊?!”
“你怎么还不死?”
“五个铜板就能上你,我怎么生出来你这么个婊子!”
韩招娣越想越气,开始用脚踹她的脸,力气大得王月瑛的头频频往一边儿歪去,一张脸高高肿起。
感受到脸上落下的力道,渐渐地,王月瑛也麻木了。
韩招娣出完气之后,看着这面前遍体鳞伤的女儿,突然又没忍住哀嚎了一声,抱着王月瑛痛苦出声。
“娘也不想这样的啊!”
“瑛子你别怪娘,娘也不想这样的。谁叫我们家没男人撑腰啊,娘也不敢出去闹啊,闹大了族里留不下我们娘俩,我们娘俩没地方去啊。”
韩招娣哭得很大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皮肿的像个桃得,她真的心疼自己的女儿,却又无可奈何。
王月瑛犹豫了一下,伸出小手反手抱住了女人,小声地说,“瑛子不怪娘。”
她不怪她娘,她娘也没办法,都是她不好,她当初不该瞎跑出去的。
她娘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她被王大鹏看到了,王大鹏把她摁在田埂里,捂住了她的嘴,第一次对她做了那种事。
从那之后,王大鹏就经常来找她,捂着她的嘴,不让她说出去。她害怕没敢说。
王大鹏看她不敢说,前几天直接进了大家把她摁倒了。
韩招娣不敢说,王月瑛不敢说,王大鹏的胆子愈发大了起来,不仅三番两次到她家里来还带其他人来,每次做完这种事儿之后都给她几个铜子儿。
从一开始的难受,吐,睡不着,到现在王月瑛已经习惯了。
至少王月瑛是这样想的。
第二天一大早,韩招娣就离开了,她要下田干活儿。
韩招娣她十五岁嫁过来,如今二十出点儿头,但整天面朝黄土,长得倒像三四十。她总是不高兴,一不高兴就打王月瑛,打完就抱着她哭。
说她爹死得早,她家里没男人撑腰。
“谁叫你偏偏是个闺女,”韩招娣抹着眼泪说,“闺女不值钱。你看村里母狗落了狗崽子,只要狗崽子是母的,就没人愿意要。大家担心这母狗将来落小狗啊,把它们统统丢到茅缸(茅厕)里淹死。”
这不赵家村,前段时间有个寡妇就被族里的长辈扯着硬生生卖给了别人做妾。
她们家里没有男人,谁都能欺辱她们。
只要是个女的,就没人要。
不论是母狗,还是母人。
王月瑛吃力地转动着脑子,缓缓地想。
要是,她不是闺女就好了,不是闺女,她娘就不至于这么累了。吵架的时候,她就能站出来了。
王月瑛想往外走走,她决定去她家屋后面那小菜园里。
那小菜园是韩招娣一个人开垦出来的,种了不少大白菜,那些大白菜的菜叶子都结上了晶莹的冰。
王家庵冬天还是很冷的,雪落了厚厚的一层,有些化了,落在田埂上的枯草上,露出干褐色的,黑色,枯黄色的泥土来。并没有天地洁白,一片缟素那么好看。
在那菜地里,王月瑛看到了个佝偻着的身影,头发灰败,几乎快和这一片雪色融为了一体。
这道佝偻的身影,正半弯着腰,仿佛头都要埋在了地里,他手上拎着把菜刀,在挖地里一颗大白菜。
这人在偷她们家的菜!!
王月瑛脑子里嗡嗡直响,惊讶地睁大了眼!
但她却没有上前阻止,也没喊人,她默默地,专注地盯着面前这贼。
她认得他。
这是村东边儿的王桂林,论辈分她还得喊他一声爷爷。
王桂林身上只裹了层薄薄的棉衣,棉絮都从口袋里破漏了出来,他站在那又湿又冷的雪地里,冻得直打摆子。脊背佝偻得像只虾子,橘皮老脸,瘦得像个骷髅,手指一根根冻得像胡萝卜那么粗。
将白菜往怀里一抄,王桂林一撞上,正好就和王月瑛撞了个正着。
老头儿明显吓了一跳,又有点儿尴尬,先发制人,嘴里骂骂咧咧地骂了句什么,转身离开了。
到了晚上,韩招娣回来的时候,母女俩坐在桌前吃饭,桌子上就点着一盏灯,就着这昏黄的灯光,王月瑛和她说了这事儿。
韩招娣愣了一下,讶然,随即又叹了口气。
“随他去了,毕竟也怪可怜的。”
“下次再来,瑛子你就当没看见就是了。”
王桂林这人,王家庵里都知道。
“驼子”是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
这人老婆死得早,有个儿子,家里穷,一个人好不容易把儿子给拉扯大了。
王桂林算不上什么好人,脾气暴躁,对他这儿子顶多就是管口吃的,不至于饿着,有时候来了火,就拿酒瓶子丢过去。
后来,他儿子王硕长大了要娶媳妇儿,王桂林一言不发掏出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在码头卸货时存的那几两银子递给了他。
新媳妇儿是个要强的,一进门就开始挑三拣四。
王桂林上了年纪人老了,反倒是沉默了不少。眼见着媳妇和老子处不好,王硕干脆另找了个地,搭了个小茅屋,让王桂林住了进去。
一开始一日三餐还是管的,后来就不怎么管了,有一顿没一顿的。看样子是打算让王桂林自己老死。
王桂林生命力倒很顽强,夏天拣别人漏下的稻子,大冬天拎着个菜刀去人田里偷挖大白菜。
正好让王月瑛撞了个正着。
王月瑛“哦”了一声,默默扒了一口饭不说话了。
王月瑛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和王桂林有什么牵扯。
开了春,韩招娣忙农活儿,王月瑛自己一个挽着裤腰在自家菜地里“翻垄子”,王大鹏从她面前经过,又停下脚步,折回来。
“哟瑛子啊。”王大鹏招招手,叫她过来,手伸入了她衣服里,仔细地端详了她一眼,笑了一下,“长大了不少。”
“想不想吃糖,喏,这钱给你买糖去。”
男人的手就像是冰冷的蛇,在衣服里游走,王月瑛狠狠抖了一下,攥紧了那几个铜板,没敢吭声,任由王大鹏把自己摁倒在了田埂下面儿。
王大鹏胡乱亲她,解开了她的裙子。
王月瑛闭着眼,忍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王桂林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一声恍若惊雷般的怒吼声在头顶上响起。
这道嗓音犹如春天的滚滚闷雷,王月瑛浑身一个哆嗦,刹那间,就像是被这道春雷给劈醒了。
“你干什么?!!”
王月瑛睁开了眼,王桂林那张橘皮老脸倒映在眼里,他暴怒地像个狮子,扛着锄头跳起来,明晃晃的阳光倒映在锄头上。
太阳在锄头后面,被锄头劈开了,劈花了,劈成了两半,像个破裂的蛋黄。
金色的光晕落在王桂林身上,像是牢不可摧的盔甲。
那金色的阳光几乎晃花了王月瑛的眼,王月瑛像条鱼一样昂起了头,张了张嘴,迎接着她此生见到的最温暖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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