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多数北方省份在6月下旬就进入了炎炎夏日。前几天,河南省一位网友表演了一下在太阳底下煎鸡蛋,感觉也是成功了。在这样的高温下工作,劳动保护必不可少,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须的防暑降温饮料。除此以外,国家还规定应当为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待遇。
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的高温津贴或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是6~9月份,四个月的时间。按照工资发放的规率,6月份的工资会于7月份发放,因此7月份的到手工资会更高一些。
各地的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究竟是怎样的情况呢?
说实话,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还真不是一样的。
高温津贴的方法主要是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如果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内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一种强制性的工资待遇,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符合条件必须发放的。高温津贴和加班费一样,并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防暑降温费是针对劳动者发放的一种福利性或者工资性待遇,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像山东省、陕西省等许多地方都是明确必须对非高温作业人员也要发放的一种待遇。
山东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是6月至9月,高温作业人员每月300元,其他人员每月180元。陕西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6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是6月15日至9月15日,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全国也有不少地区发放时间只有三个月。比如说辽宁省是7~9月份发放,每月200元。吉林省是6~8月份发放,每月200元。山西省是6月至8月份,每月240元。
广东省和广西自治区则是发放5个月,每年的6月份至10月份。广东省发放标准为300元每月或者13.8元,广西自治区发放标准为250元到300元每月或者11.5元到13.8元每天。
福建省是每年的5月份至9月份,发放标准为12元一天或者260元每月。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最长的地区是海南省,从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发放,标准为每天10元。
除了在职职工能够享受防暑降温费或者高温津贴以外,像杭州市的退休职工每年的6~9月份还可以每月发放130元的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也让很多地区的老人羡慕。
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待遇属于工资性待遇,都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额外消耗。有关待遇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到劳动者的工资中,不能以提供饮料费用的方式来冲抵。
说实话,夏季遇到特别高温的天气,也应当按规定停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或者不得加班。像孕妇、未成年工或特殊疾病的职工,都不得从事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