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高利贷谈之色变,那么你真的了解高利贷吗?这篇文章全了解!
高利贷的界定
按照国家的规定,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也就是我前面分享的LPR),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应界定为高利贷。
以前发生过非常多高利贷让人家破人亡的新闻,很多人在急需用钱的时候会通过借高利贷的方式,地下钱庄在我国沿海省份非常发达,但高利贷不但利率高,而且利息也会计算为本金继续计息,这样利滚利下来,借款1万最后需要还10万,这是法律不支持的行为!
高利贷的常见方式
1、大耳窿
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2、驴打滚
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个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3、羊羔息
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4、坐地抽
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款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高利贷违法!
主要有以下的一些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民法典的规定第六百八十条
民法典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所以,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