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按照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要求,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入口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迁移至"大连政务服务网"(zwfw.dl.gov.cn)。今后,网上操作公积金单位业务、公积金个人业务和公共业务,均需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积金中心网站原网上业务入口关闭,只作为登录市政务服务网链接。
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操作方式如下:
一 . 登录
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或公积金中心网站"大连政务服务网"(图标)链接进入大连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弹出"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界面,选择"法人用户 / 个人用户",输入对应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完成登录操作。
二 . 业务办理
1、单位业务
以"法人用户"登录后,插入公积金业务网银盾,在"办事服务—法人办事—热门服务"中选择"公积金法人服务"。确认后,出现"单位登录"及"下载登录助手"界面(部分电脑会出现"网站安全证书问题",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即可)。输入网银盾密码,即可进入单位网厅,选择拟办理业务操作。如首次登录,请点击"下载登录助手",按提示安装插件。
2. 个人业务
以"个人用户"登录后,在"办事服务—个人办事—热门服务"中选择"公积金个人服务",即可进入个人网厅,选择拟办理业务操作。公共业务以"法人用户(或个人用户)"登录后,在"办事服务—法人办事 / 个人办事—热门服务"中选择"公积金公共服务",即可选择公共网厅业务进行操作。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