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十一个年头,但在司法实务当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仍然居高不下。
纠其根源,还是用人单位在法律风险的把控上出了问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重视制度建设,平时不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留,导致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纠纷时经常处于被动的地位。
我们认为要做好劳动用工管理,一方面,要有专业的团队来进行风险管理,在前期预防和个案处理上,专业律师团队可以提供完备的服务,可以减轻企业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也要有一定的劳动法基础知识,有一定的证据意识,两相结合方能全面预防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笔者以《劳动合同法》为基础,结合司法实务,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四个方面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导图,希望大家好好学习,做好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管理。
以上图中带颜色的部分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图片很大,字很小,建议大家下载后打印出来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