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听到打击非法网约车的呼声很强烈,执法部门逐渐加大力度的同时,
首例网约车超载处罚案例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黎某强以危险驾驶罪一案被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黎某强是思南县孙家坝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将自己所有7座小型轿车挂靠在网约出租车公司,从事旅客运输。
被告人黎红强打着网约车的幌子,私下与学生家长达成协议以每月每人200-220元不等的费用预约接送当地小学、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
2020年1月6日被告人黎某强在接送孙家坝小学学生返家时被思南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核实该车共承载26人(包括驾驶员黎某强),乘客25名均为在校小学学生,超过额定乘员19人,超载率为271.43%。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严重威胁小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本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黎某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本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事故须以预防为主,不要等到事故出现后,才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校车是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不得使用其他车辆替代。
本案被告人的严重超载行为,不仅关系着学生的生命安全,更是牵动着二十五个家庭的幸福。希望学校和家长务必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对于这种不顾乘客安全,并且危险搭载的还是学生儿童的行为,跑网约车车多年的老司机我是坚决唾弃的,作为司机我们要保证乘客的安全,作为成年人我们要守护下一代的安全,而不是为了利益不顾一切法律和原则。